重慶市紀委監察局負責人關於《重慶市黨員幹部政治紀律“八嚴禁”》


和《重慶市黨員幹部生活作風“十二不准”》答記者問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切實加強全市黨員幹部隊伍作風建設,經市委研究同意,市紀委印發了《重慶市黨員幹部政治紀律“八嚴禁”》(簡稱“八嚴禁”)和《重慶市黨員幹部生活作風“十二不准”》(簡稱“十二不准”)。這兩個規定出台的背景是什麼?如何理解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如何抓好貫徹落實?圍繞這些問題,本報記者採訪了市紀委、市監察局負責同志。

問:近日,市紀委印發了黨員幹部政治紀律“八嚴禁”和生活作風“十二不准”,請您介紹一下出台這兩個禁止性規定的背景情況。

答: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黨的政治紀律,持之以恆反對“四風”問題,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市第四次黨代會提出的“科學發展、富民興渝”總任務和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根本保證。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全市黨員幹部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嚴守黨的紀律,注重品德修養,在遵守和維護政治紀律方面總體上是自覺的,在作風建設方面總體上是過硬的。但是,從“薄王案件”、“不雅視頻事件”和近年來查處的其他一些案件來看,理想信念不堅定、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搖擺不定,政令不暢、對上級決策部署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不講規矩、不按規定程序辦事等違反政治紀律的現象,以及貪圖享樂、精神萎靡、情趣低下、道德敗壞等生活作風問題,在一些黨員幹部身上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這些問題,極大地損害了黨委、政府和黨員幹部的形象,影響了黨群幹群關係,造成了嚴重影響。

黨的十八大以來,市委按照中央的要求,更加註重黨的紀律和黨員幹部作風建設,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開展工作,出台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七條實施意見,開展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要求,切實解決我市黨員幹部在政治紀律和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市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市紀委依據黨紀國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並經市委研究同意,下發了黨員幹部政治紀律“八嚴禁”和生活作風“十二不准”。

問:請您談一談制定“八嚴禁”、“十二不准”的原則。

答:在“八嚴禁”和“十二不准”的製定過程中,我們主要把握了以下幾個原則:一是遵循《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的規定,注重與黨章等黨內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的銜接;二是針對當前我市黨員幹部在政治紀律和生活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手段,注重提高規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四是堅持務實嚴謹的工作態度和嚴格的工作程序,確保科學性和規範性。

問:“八嚴禁”、“十二不准”有何特點?

答:“八嚴禁”和“十二不准”有兩大鮮明的特點:一是針對性強,兩個規定的內容針對我市黨員幹部中表現較為突出的政治紀律和生活作風問題;二是要求嚴格,政治紀律八個方面、生活作風十二個方面的禁止性規定體現了對黨員幹部的自律要求、道德約束,懲戒規定又體現了他律和依法依紀精神。

問:如何理解“八嚴禁”、“十二不准”的要求?

答:這兩個禁止性規定,一方面對黨紀國法已明令禁止、而當前在我市一些黨員幹部中又較為突出的問題進行了重申,比如,政治紀律“八嚴禁”中,規定“嚴禁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嚴禁洩露黨和國家秘密”等紀律規定進行強調和重申;生活作風“十二不准”中,規定“不准賭博”,“不准借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不准傳播黃色信息”等進行強調和重申。另一方面,針對少數黨員幹部身上表現突出,但處於現行法律紀律規定邊緣、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一些問題作出了限制性規定,比如,政治紀律“八嚴禁”中,規定“嚴禁違反程序、不講規矩,重大事項不按要求請示報告”,“嚴禁對組織不忠誠老實、說假話”;生活作風“十二不准”中,規定“不准在公共場所從事帶有財物輸贏的棋牌等活動”,“不准傳播低俗文化”,“不准發生酗酒滋事等不注意公眾形象、不符合身份的言行”等。針對黨員幹部政治紀律“八嚴禁”和生活作風“十二不准”具體規定,我們還將製定專門的解釋。

問:如何確保“八嚴禁”、“十二不准”得到貫徹落實?對於違反規定的人員將如何處理?


  答: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結合全市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風肅紀”等五個專項行動,開好專題學習會,讓黨員幹部人人知曉、入腦入心;同時,利用多種媒體廣泛宣傳政治紀律“八嚴禁”和生活作風“十二不准”,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充分發揮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民主監督等監督力量的作用,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促使黨員幹部嚴守“八嚴禁”、“十二不准”規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抓好兩個規定的督促落實,要結合“正風肅紀”等五個專項行動,開展重點抽查。同時,要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完善製度,形成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三是嚴肅查處。我們真誠地歡迎廣大干部群眾通過12388舉報電話和網絡舉報平台,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舉報投訴黨員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和生活作風的突出問題。對違反政治紀律“八嚴禁”、生活作風“十二不准”規定的黨員幹部,將給予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檢查、通報批評、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我們的態度是鮮明的,對頂風違紀的,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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